江西抚州洪门镇硝石水产养殖合作社被评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时间:2020-05-01 02:01|来源:水产养殖网|作者:南城县农业局|编辑:富农业水产网|点击:次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4]2号)要求,南城县从省农业厅2013年认定的省级示范社中经起专家审定后,认为南城县洪门镇硝石水产养殖合作社符合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条件,推选了该农民合作社申报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日前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评审认定,南城县洪门镇硝石水产养殖合作社被评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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