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养殖河?加工企业复核结果的公示
中水协函〔2020〕81号各有关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和养殖暗纹东方?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要求,根据《养殖河?加工企业资质审核办法》规定,经企业申报、文件审查、审核组核实,荣成市泓泰渔业有限公司通过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日,如有异议,请向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反映。加工企业名称荣成市泓泰渔业有限公司加工企业地址山东省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马家寨村加工企业编号YHJQHQ201700...
2022-03-26 04:20关于公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五批)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以及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工作目标,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经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验收(复查),现公布1005家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十五批)名单(见附件),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经复查合格的原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一、二、...
2022-03-26 04:19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9号(关于明确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关对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以下简称小型船舶)的监管,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小型船舶,是指经交通运输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专门来往于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在境内注册从事货物运输的机动或者非机动船舶。二、海关在珠江口大铲岛、珠海湾仔、珠江口外桂山岛、香港以东大三门岛,设有小型船舶海关中途监管站(以下简称中途监管站),负责小型船舶中途监管。三、除来往于香港与深圳赤湾、蛇口、妈湾、盐田港、大铲湾的小型船舶外,其余小型船舶进出境时,应当接受指定中途监管站的中途监管和登临检查。(一...
2022-03-26 04:18两高两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为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
2022-03-26 04:17关于印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农业农村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为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顺利实施,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水域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了《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
2022-03-26 04:16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的通知
【发文单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文文号】农渔发〔2021〕2号【签发时间】2021年1月4日【印发时间】2021年1月5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有关精神,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我部对申请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以及示范县有效期届满的有关县(市、区)进行了现场验收(复查)。根据验收(复查)结果,现公布验收(复查)合格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等17个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各有关...
2022-03-26 04:0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
渝农发〔2020〕148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现通告如下:一、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
2022-03-26 04:03关于做好冷链水产品新冠病毒源头防控工作的倡议
各相关国家水产品行业协会及生产企业:新年伊始,我们怀着美好憧憬,祈福2021年万事顺利。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目前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疫情防控的任务依然很艰巨。世界卫生组织一再强调,无论疫情处于何种阶段,扭转形势永远不会太晚,呼吁所有国家、社区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来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针对新冠病毒在低温条件下存活时间长,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可能成为新冠病毒跨境传播的载体,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中国已于2020年10月发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2022-03-26 04:02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深圳市海洋渔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
2022-03-26 04:01关于印发《全国水产种质资源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水产种质资源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 农渔养函〔2020〕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为加强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统一开展水产种质资源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
2022-03-26 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