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上报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渔养函〔2021〕61号)及《安徽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皖农渔函〔2021〕737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备案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现将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将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联系电话:0551-626537...
2022-11-28 04:58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赣农字〔2021〕49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农渔发〔2021〕13号)要求,为有效发挥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对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9月24日江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 ...
2022-11-28 04:57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维护禁捕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休闲垂钓行为,切实保障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我厅起草了《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1年12月22日前反馈意见:1.电子邮箱:scsyzc@126.com2....
2022-11-28 04:56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补助的第十三批公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经组织验收,现将第十三批拟补助的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11月18日-11月26日(休息日除外),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内容应翔实,没有实名制、没有反馈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电话:0531-51789279。邮箱:shyyyyt-yyc@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省农业农村厅429室。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1月18日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第十三批补助公示表...
2022-11-28 04:55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疫情防控要求,部修订形成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三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指南》的宣传贯彻工作,督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作业的公路、水路冷链物流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
2022-11-28 04:5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3号(关于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古巴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古巴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古巴野生水产品进口。现将《进口古巴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21年11月22日...
2022-11-28 04:5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2号(关于进口古巴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古巴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古巴共和国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古巴养殖水产品进口。现将《进口古巴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予以公布。特此公告。附件:进口古巴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doc 附件进口古巴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11-28 04:52关于《江苏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征求意见稿)》。为让公众充分了解相关内容,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现对本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以提出对本规划的意见或建议,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25-862...
2022-11-28 04:51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渔业安全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我部决定开设全国渔业安全应急中心,开通全国统一的渔业安全应急值守电话“95166”,推广应用全国渔业安全事故直报系统(以下简称“一网一号一中心”),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在我部和沿海省份各级海洋渔业渔政部门同步启用。为保障“一网一号...
2022-11-28 04:50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
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水域生态修复,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我部决定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现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规定的禁捕水域范围,及各省(直辖市)依据上述通告确定的本辖...
2022-11-28 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