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贵州省2021年度平安渔业示范县评选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夯实我省渔业安全生产基层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全省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渔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渔发〔2020〕2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范围开展“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经县级人民政府申报、市(州)级渔业主管部门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成考核小组,通过现场考核审议,初步评选安顺市关岭县为2021年度“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
2022-11-28 05:19关于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渔养函〔2021〕61号)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农渔发〔2021〕13号)的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在各地级以上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基础上,近期组织专家对以县级人民政府为申请主体的梅州市梅县区、佛山市南海区、广州市番禺区,以生产经营为主体的遂溪新海茂水产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湛江市遂溪县)、广东省海源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揭阳市惠来县)创建国家级示范区进行验收,现将有关验...
2022-11-28 05:18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加强渔政执法监管对保障国家渔业权益、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进入新时代,长江“十年禁渔”、涉外渔业管理、海洋渔业资源管理、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等执法任务对机构职责、体制机制、能力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部署要求,现就加...
2022-11-28 05:17关于印发《冬季恶劣天气水产养殖灾害预防指引》的通知
农渔养便函〔202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近期,我国多地发生暴雪和大幅降温。为加强冬季水产养殖管理,减少养殖户损失,保障水产品市场供应,我局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制定了《冬季恶劣天气水产养殖灾害预防指引》。现将《冬季恶劣天气水产养殖灾害预防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水产养殖灾害预防。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2021年11月10日冬季恶劣天气水产养殖灾害预防指引近期,...
2022-11-28 05:16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
港监督支队、市渔业电台,渔政渔港监督科:为了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及我市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市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各类渔业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重点内容(一)“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渔船证书、无船籍港)非法从事渔业生产作业。(二)套牌(假牌)渔船违法从事渔业生产。(三)...
2022-11-28 05:15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海警局关于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中国海警局各海区分局、直属局,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警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涉渔船舶综合管理有关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现就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
2022-11-28 05:14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受省厅委托我中心于11月7日组织水产养殖、渔业环境、质量安全、法律、财务、审计、工程等领域专家,对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开展考核验收。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材料审查,在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初验收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要求,围绕考核验收标准及评分表基本条件、打分细则和优先申报条件附加分进行评分。考核验收结果如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创建考核验收前2名的是南京市江宁区、苏州市吴江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创建考核...
2022-11-28 05:1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天津市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相关要求,我委根据职责制定了《天津市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名录(报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件:tjshyzhygjdglchufgk@tj.gov.cn2.通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江西路400号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邮政编码:300451。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11月12日(联系人:郭颖;电...
2022-11-28 05:12山东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及生态养殖示范区拟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渔养函〔2021〕61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鲁农渔字〔2021〕24号)要求,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完成了对国家级示范区申报主体的现场考核验收工作,现对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2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推荐单位有异议,请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联系电话:省农业农村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
2022-11-28 05:11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安徽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力度,加强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切实维护长江禁捕秩序,我厅起草了《安徽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1.发送至电子信箱:ahsnwyyj@126.com。2.函寄至以下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邮编230061)。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1月17日安徽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
2022-11-28 05:10